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54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通过,一共4章106条,称为五四宪法,这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是在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所制定。
第一部宪法颁布于哪一年
第一部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也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和继续。《共同纲领》中有关国家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文化教育之策以及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已经被现实生活证明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在宪法中所肯定下来。
我国宪法之前修订共5次,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改。而修改的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以及国歌等内容。
这部宪法总结了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成果与经验,此宪法的颁布实行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起到较大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