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在湛江市、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注意到,两市近日均发布了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
据通告显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抽检22大类食品,共78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745批次,不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酒类产品涉及1批。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针对26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511批次,492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19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的批次中,2批次为酒类产品。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通告了解到,湛江市此次不合格酒类产品为湛江市坡头区群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30ml/瓶33%vol的黑玛义酒(露酒)(总糖标识:25g/L,酒精度:33%vol,生产日期:2021-04-23),实测总糖为3.7g/L,酒精度为30.7%vol。从抽检结果来看,该产品总糖与酒精度项目均不符合产品标示值要求。
茂名市2批次酒类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信宜市东镇强城酒坊生产的“米酒”(酒精度标示值:55%vol,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4-21),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示值要求。另一不合格产品是信宜市池洞镇大仁天泉酒厂生产的“白酒”(酒精度标示值:37%vol,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09-16),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示值要求。
湛江市及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